3月29日上午,江苏省教育厅召开了2013年度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研究生教育处、师资处、社会科学...

    3月29日上午,江苏省教育厅召开了2013年度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研究生教育处、师资处、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电教馆)、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湘宁同志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厅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健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沈健厅长充分肯定了2012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并对2013年全省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沈健厅长认为,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完成良好,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在2012年推进非常快,阶段性成果比较多,组织召开了全口径的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了全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三通两平台”重点工作,江苏省教育数据中心和资源中心建设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沈健厅长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不断跟进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不断提高我们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拓展我们的工作思路,要努力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超前考虑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

    沈健厅长明确,2013年要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1.要明确目标。江苏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已经明确提出了国家信息化标准达标率90%的要求,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2015年达标率85%的目标,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跟进这个目标,抓紧制定是否达标的衡量标准。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三通两平台”的要求,做到教师率先应用,职业教育率先实施,教育现代化实验区、示范区率先示范。2.要明确职责。要厘清政府、处室、事业单位、学校及运营商的职责,各司其职。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整体规划、统一标准、优化政策、统筹资源、争取投入、指导建设、督促检查和确保安全。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要尽最大努力做好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要统一标准,尽最大可能消除运营商的壁垒,要督促学校落实教育信息化经常性运维经费,建立合理的考评方式,对优质资源实行专家评审,建立资源入库标准和建设机制,对于下载量大、点击率高的优质资源,在教师职称评定及评优中予以考量,要逐步促进全省优质资源统建共享,不断加强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学校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合理安排和科学建设。学校的主要职责是科学计划、积极应用、确保投入、组织研究和维护安全。学校要根据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制定适合学校发展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计划,确保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要求,要确保生均经费中不低于5%的部分用于教育信息化经常性运维,硬件、软件等专项要列入财政预算申报经费。营运商的主要职责是服务教育、严格执行标准、促进普遍应用和确保教育部门信息化建设投入性价比。3.要科学建设。要深入调研、及时把握、明确分工、科学建设,及时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结合江苏情况拿出好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各处室要根据职责在常规工作中予以部署,要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权威性,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电教馆要重点抓好信息化规划、标准的制定,要不断强化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考评。4.要促进应用。要不断更新理念,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以信息技术改善我们的教与学,以信息技术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程度,要不断加大宣传,促进教育信息化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应用。5.要督导评估。要按照教育发展的规律,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督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会议听取了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并就江苏省教育数据中心、教育资源中心、应用中心建设方案和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进行了重点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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