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下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从今年起开始用量化的方法考查全省各市、县的教育普及度、教育公平度、教育保障度、教育满意度等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每年4月底前将发布年度监测评价报告。

  据介绍,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按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实施。该指标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6个检测点组成,目标值为100分。同时满足综合评分达到90%以上、单个指标实现程度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对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三个条件才算监测结论达标。而监测结论达标的市和县,方可申请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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