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福建省公务员局获悉,福建省今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名。即日起至12月15日24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报名。

  选聘对象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除省外“211工程”重点大学,以及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外,报名者须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于明年1月19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举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1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每人一次性予以发放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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