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及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吉林市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调整和用足教师编制。要求各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按照教职工总数的20%进行配备;或按照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1:6-1:7的标准配备幼儿教师。同时,各幼儿园教师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调入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等工作时,严格进行资格审核,严把入口关。教办和其他企事业公办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炊事员、保健医全部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
二是不断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吉林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逐步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师资的要求。其中,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是补充幼儿教师的主要渠道之一。2011年至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幼儿教师共164人。同时,各县市区还通过国培计划、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职教中心转岗培训等形式将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培训补充到公办幼儿园及校带幼儿园。2011-2013年吉林地区通过转岗培训补充幼儿教师人数为462人。通过培训,转岗教师的教育理论、专业技能、学科知识都得到进一步增强,已成为学前教育的骨干力量。
三是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福利待遇。吉林市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了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缴纳,幼儿教师福利待遇均得到落实。民办幼儿园聘任教职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幼儿园教师工资严格按照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工资。
这些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吉林市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推进吉林市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