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
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道德教育网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监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机关党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3.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深化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4.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为龙头,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和完善。扎实做好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两个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支持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和青岛等市开展的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
5.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推进研究生培养高校退出专科层次教育进程,进一步扩大对口招生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扩大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分批将技能型特色名校纳入高职单独招生范围,积极开展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推动市级教育部门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保持职普比1:1。深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适时开展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程序。积极创新人才选拔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录取批次,推行平行志愿等。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公平公正。
6.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加强对高中课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落实课程公示制度,强化薄弱课程的开设。深入实施普通中小学“1751”改革创新工程。坚持能力本位,全面推行职业教育理论实践一体化、做学教一体化教学。出台管理办法,加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推动落实校企合作财税激励政策,吸引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双专业、双学位教学改革,深化学分制改革,加强高校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等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展创新性实验教学。
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7.完善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宣传、贯彻《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严格教育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编制并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规定。抓好学校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较好的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国防意识。强化教材、教辅材料建设和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教材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高中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工作。
8.着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优质发展。出台特色高中建设方案,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创建活动,努力转变同质化倾向。出台“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计划”,促进人才培养创新。探索推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融合发展。落实“选课制”,推行“走班制”,扩大学生通过选择课程来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自主性。
四、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9.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探索建立防止辍学监控机制,完善学生辍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支持农村教育发展。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设置标准和办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避免因调整过度造成学生入学困难。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的办法。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和服务体系。继续做好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结合各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经验,研究和论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由重条件向重内涵、重配备向重使用转变。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10.推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11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工程,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大初中探究实验室试点力度。启动农村中小学就餐条件改善和体育器材更新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生体育健身条件。
11.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07处。加大对城市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力度,扩增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推进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及认定工作,落实乡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力度。出台《山东省幼儿园管理办法》,规范办园行为。
五、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
12.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组织全省分市编制职业教育规划与布局方案,推进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确保区域内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启动中职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签订责任书,采取奖补结合方式,在全省建设一批规范化中职学校。全面推进中职学校和专业点分级认定,继续规范学校名称,清理不合格学校和专业点,确保所有中职学校年内达到合格标准。完成第一批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计划,推进第二、三批建设,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继续建设一批中职学校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国家级实训基地。探索建立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监测机制。
13.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成56个中职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启动部分中职教育新专业和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建立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新型课程体系。建立健全教材编写、选用与审定机制,启动中职教育专业教材、课程资源开发并探索建立共享机制。开展中职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分专业类别完成省级中职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建;建设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专业联盟。启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保险制度。坚持以赛促改,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成立高水平技能训练协作组织,提高组赛、竞赛水平。
14.全面推进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组织完成五年制高职教育举办主体和专业点论证、审核和备案,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扩大教学联盟试点范围。研究出台应用型人才对口贯通培养实施办法,推动中职、高职、本科学校积极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认可的联合培养模式,推动高校建立完善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探索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的应用型本科教育,抓好潍坊试验区“3+4”应用型本科试点,组织实施高职和本科学校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扩大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双证互通”试点,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取得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学生取得学历证书。促进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沟通衔接,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学历互通机制。
15.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启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一体化建设及学分互认试点,探索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新途径。成立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成人高等教育15个品牌专业和80门特色课程建设。落实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设置与评估标准,统筹城乡社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区和示范乡镇。推进社区教育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创建一批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立全省继续教育信息化资源联盟。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出台《山东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机制。
六、全面推进高校分类建设
16.切实优化高校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完善教育服务蓝、黄两大发展战略、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高校办学层次和学科结构,出台《加强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继续做好普通高校更名和升格、民办专科学校升本工作。以调整和优化高职教育结构为重点,严格控制设置数量。积极探索高职与技术(技师、高级技工)学院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发展的路子。加强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平稳过渡。按照高校分类管理和内涵发展的要求,核定高校在校生发展规模。
17.继续实施名校建设工程。引导高校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研究探索对高等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核,遴选第二批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起草出台《山东特色名校建设管理办法》。
18.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专业办学特色,实施精品课程工程。加强教学评估工作,制定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规范,开展专业合格评估试点,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院校合格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创新管理、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学籍学历管理,规范办学秩序和行为。加强就业工作队伍、指导课程和就业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继续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完成大学生入伍预征和选拔大学生应征入伍任务。
19.提高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评审认定20个左右“山东2011协同创新中心”,并遴选申报2013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实施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加强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对“十二五”重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争取更多科研平台进入省级和国家级行列。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对“十二五”重点学科进行中期评估。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促进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
七、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中心任务
20.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进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实施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资助建设4所省级、20所县级教师教育基地。推进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管理办法。制定中小学教师转学科培训实施办法,并抓好实施。继续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等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系列工程,组织开展骨干教师海外研修、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建设高层次骨干教师队伍。创新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加强骨干校长队伍建设。把师德教育渗透到职前培养、教师准入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健全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和薄弱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探索符合农村中小学特点的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特教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突出以师德、业绩、能力为导向,建立健全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评价规律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价标准体系。启动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完善特级教师考核管理制度,组织好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城乡轮岗支教力度,督促市、县(市、区)建立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21.构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推动出台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支持学校将20%的编制员额用于聘任专业兼职教师。研究出台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作为准入条件。改革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专业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中职教育系列)培养计划,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职业教育领军人物。进一步推进“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建立知名专家、技师、技术能手等定期到学校授课制度。以提高教师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改进专业教师省级培训工作,扩大、调整、认定省级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基地,组织骨干教师、校长等各类培训3000人次,建立中职师资信息数据库。
22.努力建设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深入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增长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扎实推进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和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通过“泰山学者工作室”“泰山学者主题沙龙”“泰山学术论坛”等,推动学科横向交融,激发创造活力。推进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大力推进“青年教师成长计划”二期工程,重点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评选表彰100名省级教学名师,100个省级教学团队。扎实推进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开展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人才工作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做好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导向作用,形成更加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环境,引领健康学术风气。协调省编办制定高校编制标准并核定编制。做好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八、加强教育保障能力建设
23.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提高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教育法定增长和规划纲要要求,继续巩固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20%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经费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新华字典》。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200元。建立普通高中教育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合理确定新增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将中职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确保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比例。扩大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支持规范化、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高校经费保障水平,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度,推进高校内涵发展。省属高职生均经费定额提高1000元,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万元以上。建立高校化债长效机制,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完善中职学校助学金制度,把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以及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城市学生。
24.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落实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方案,完成全省926个义务教育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启动建设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启动全省数字化校园试点工作。加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力度。
25.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推动修订《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工作。完成《山东省幼儿园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落实教育普法规划,开展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
26.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学习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级督政机制。筹备成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第六届省督学换届大会。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督促指导市、县搞好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和《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继续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教育督导数据信息平台,积极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27.促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涵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动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28.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深入贯彻《校车安全条例》,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抓好重点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切实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