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将《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建

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将《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时,因工作需要,对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教处、高教处、研究生教育处、社会教育处、师资处、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省教育评估院,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附件: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厅办公室

1.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工作会议、重大活动的牵头工作;

2.负责督办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

3.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要情况的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教育现代化建设体系中教育信息化相关指标的制定,并协调实施的有关工作。

三、人事处

1.负责协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

2.负责指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发展规划处

1.规划、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审定和发布。

五、财务处

1.负责编制、审核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经费预决算报告;

2.负责拨付省属高校、中专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经费;

3.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教育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六、基教处

1.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牵头和实施工作;

3.负责全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竞赛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工作。

七、职教处

1.负责统筹指导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成人中等学校信息技术专门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成人中等学校信息化应用工作以及相关专业、相关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以及网络精品课程共建共享等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

八、高教处 

1.负责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类高等教育信息技术专门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指导高等教育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以及信息化应用工作;

3.负责高等教育精品课程等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工作;

4.负责高等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

九、研究生教育处

1.负责统筹指导信息技术研究生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高等研究生教育课程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工作;

3.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

十、社会教育处

1.负责社会教育课程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工作;

2.参与社会教育教师队伍信息技术能力建设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

十一、师资处

1.负责全省各类教育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规划及相应政策的制定工作,并统筹指导实施;

2.负责全省各类教育教师通过信息化途径开展继续教育;

3.负责协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4.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教师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等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十二、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1.指导高校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

2.参与维护高校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1.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工作;

2.协调教育信息化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十四、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1.负责高校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十五、厅机关服务中心

1.承担江苏教育门户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局域网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全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厅机关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工作。

十六、省教育考试院

1.负责基于数据中心的考试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工作;

2.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网上巡查及视频综合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

 3.负责考试管理和服务人员信息技能的培训培养工作。

十七、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1.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建设目标制定和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2.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资源选题、脚本的审查、指导工作以及骨干教师定额推荐遴选工作;

3.指导中小学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十八、省教育评估院

1.负责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评估验收标准;

2.负责教育信息化相关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电化教育馆(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参与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3.负责省级教育信息化共用基础设施以及网络的建设工作;

4.负责全省“金教工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教师教育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审定、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库资源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5.参与省级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经费预决算工作,并组织项目实施;

6.负责对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提出指导意见,做好应用推广工作。

二十、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1.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装备规划和标准的制定;

2.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相关装备工作的实施工作;

3.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装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1.组织高校信息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2.参与全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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