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 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师资力量基本均衡经费投入基本均衡办学水平基本均衡教育机会基本均衡均衡发展目标分五阶段实现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

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经费投入基本均衡

办学水平基本均衡

教育机会基本均衡

均衡发展目标分五阶段实现

2012年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所有县市区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2014年

全省17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均衡率达17%。南昌市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南昌县五个县区定为首批目标。

2016年

全省累计有4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均衡率达到35%。

2018年

全省累计有10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均衡率达到87%。

2020年

全省累计有11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均衡率达100%。

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规划》对我省2011-2020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了具体规划和全面部署。根据《规划》,到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所有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调整撤销一批薄弱学校

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原则,我省将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校,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建设,办好必要的村级小学、教学点,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

不得分重点非重点校班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不得分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逐步将优质高中均衡招生指标比例扩大到60%,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确保农民工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此外,我省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重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建立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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