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对“十二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进行了全面部署。

  近日,《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对“十二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进行了全面部署。

  “十一五”时期,浙江省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既从总体上解决了“有书读”问题,又在解决“读好书”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教育普及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保障条件大为改善,教育改革和开放不断深化,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十二五”时期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出发点,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和谐发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为:80%以上县(市、区)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标准,30%左右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达标标准;基本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继续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公平制度,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开放。

  《规划》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在巩固提高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全面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薄弱学校改造和县域内资源合理配置为重点,在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到2012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课程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建设,引导学校多样化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高校特色发展,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同步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公共平台和网络建设,有效整合各类学习资源,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的双向开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设与共享;积极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职后贯通的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规划》对教育改革开放作了专门部署,提出要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突出改革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积极进行改革试点,努力构建有利于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效的动力支持和制度保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全面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提高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推进深化长三角教育合作与交流。《规划》还就素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法治建设等作了明确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突出了具体要做的工作,涉及的主要工程和计划均以“专栏”卡片的形式进行了强调,归纳起来,总共有12项,它们分别是幼儿园等级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特色示范高中建设工程、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高等学校优势与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终身教育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大学生德育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学生体艺素质提升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程、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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