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

1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战略选择,对推动未来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要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教育改革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党委、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督查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和实施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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