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以学习贯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 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事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继续把“两基”攻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一县一策”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攻坚措施,确保东乡县、积石山县、碌曲县、玛曲县按期实现“两基”目标,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大薄弱环节改造和建设力度,早部署、早准备,认真做好“两基”迎接“国检”工作。
    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各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以寄宿制学校建设为抓手,结合教育系统灾后重建,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造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的市场竞争力和针对性,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人员培养。认真实施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
    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鼓励发展基础好的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研究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限制普通高中大班额招生,切实减少复读生数量。
    6.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具体规划和措施,以加快推进全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抓好内涵建设与学科特色建设,打造专业品牌,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结构和学科专业体系。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做好高校重点学科评估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学校办学水平。鼓励高校自主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实施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继续做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继续支持甘肃中医学院做好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做好新增博硕士授权学科评审工作。开展第三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7.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制定实施《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双语教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继续做好省(区)际对等招生工作、省内高校预科生招生工作以及民族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8.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办学标准。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行科学的保教方法。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工作。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完成特教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9.大力推进继续教育。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办好广播电视大学,进一步规范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办学行为,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不断创新改进继续教育模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10.全力推进素质教育。总结交流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的经验,认真贯彻2008年中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校内外德育资源,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中小学学生课程负担。继续推进2007年中央7号文件贯彻落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开展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筹办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继续做好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召开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大力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检查、展评和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11.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将师德表现放在首位。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一步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编制管理。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加大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工作力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培训和班主任培训以及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和学科专业能力。
    12.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普通话,切实加强社会用字管理。调整和充实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强化统筹管理职能。稳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庆阳市、临夏州等4个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推动经典诵读进校园、进课堂。促进普通话推广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力度,对乡镇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试。加快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步伐,力争建成12所国家级示范校、30所省级示范校。不断拓展语言文字测试新领域,在全省实现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构建语言文字综合能力测试评价体系。
    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增强教育发展后劲和活力
    1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统筹责任,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价技术体系,大力开展义务教育监测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14.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以政府统筹为主导,建立完善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创新办学模式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集团化办学。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机制。大力推进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15.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以省管为主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大力推进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争取完成白银公司职工大学、金川公司职工大学改制工作。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立进程,支持全省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高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16.积极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建立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研究制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17.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制定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适合民办教育发展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独立学院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18.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召开高中新课程实验启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高中课改工作方案和学科指导方案。开展高中新课程教材选用工作。对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开展课改样本校研究和省级教师培训工作。加快高中课改内外环境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9.不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做好留学生工作,努力扩大公派留学和来甘留学规模。不断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在增加外籍专家数量、深化科研合作、增加培训支持力度和扩大现有项目覆盖面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力度,争取再建立1-2所孔子学院,开设1-2个孔子课堂。
    三、关注民生,扎实工作,努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0.努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21.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加快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工作,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支持和鼓励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参与学生资助工作,制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办法。
    22.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加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力度,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管理。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行风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3、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创业教育以及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化与网络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管理与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初次派遣以及签约率与初次就业率的汇总统计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四、加强管理,强化保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的全面落实
    24.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加快教育立法,完成《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的起草、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完成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好教育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教育行政案件。
    2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努力争取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费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
    26.全面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建立省级督导评估体系,启动实施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全面开展学校综合督导工作,力争三年内对全省中小学分级分类进行一轮综合督导。大力开展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督导检查工作,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完善管理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督学责任区的建设。
    27.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基建投资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预算内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加大对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和有关教育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8.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筹备召开第十八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工作。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29.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招生、资助、食堂以及困难帮扶工作。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演练。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种事端。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建设。
    30.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31.大力加强厅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重视教育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力度,健全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老龄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改善机关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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