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不断推进,全面普及教育信息化,特别是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

随着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不断推进,全面普及教育信息化,特别是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电〔2009〕2号)精神,我们对《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指导意见》作了修订,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实施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选择典型、示范带动的原则,结合各地学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工作。
    三、总体目标
    争取用3-5的时间,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深入开展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广泛运用,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应不同地区和发展水平的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模式,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
    1、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应不同地区和发展水平的各类(各种)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模式。
    2、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3、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实现学校信息技术的常态化应用。
    4、编制与建设一批优秀的电子音像教材和网络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5、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信息素养和应用能力的骨干教师。
    6、继续发挥实验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推广应用教育技术优秀研究成果。
    四、组织管理
    实验学校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电化教育馆组织实施,实行省、市、校三级管理。省、市、校分别成立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电化教育工作的副厅长任组长,省电化教育馆及有关专家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省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实验学校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审核实验学校资格;负责课题立项和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组织检查和成果验收;推广典型经验和研究成果,引领全省实验学校的发展。
    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设区市电化教育馆及有关专家为成员。市领导小组受省领导小组委托,负责本市实验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实施,做好实验学校资格初审和评估工作,并定期向省领导小组汇报本市实验学校工作。
    学校工作小组,由各实验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任组长,教科研、信息技术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科骨干教师为成员。根据省领导小组对实验学校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验学校各项工作,保障经费投入。每学年末组织开展实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市、县(市、区)电教馆(站)。
    五、资格条件
    坚持学校自愿参与的原则,根据前期实验工作开展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在保证各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做好实验学校的调整工作。所有实验学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校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学校工作,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实施和科学研究能力。
    2、拥有一批锐意进取、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开展教育技术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有60%以上的教师参加过INTEL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或省、市级以上相关培训班)。
    3、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和环境。设施和硬件建设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标准2以上。软件及网络环境建设达到《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标准2以上。
    六、实验学校任务
    1、制定发展目标
    根据省实验方案,结合本校实际,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主线,科学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化的运行环境和应用推进机制,找准突破口,创学校特色;制定为区域教育信息化和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提供支持和服务的计划,在本地区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2、建设数字化教学环境
    坚持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原则,有计划地推进校园网和学科功能室的建设。要以应用为主导,发挥其效益和作用,使这些教学环境有利于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有利于开展网络环境下自主性、协作性、交互性学习和个别化学习,有利于学校信息化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
    3、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
    开展多个学科和教学年段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积极组织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环境的教学组织形态的实践研究。在综合课程和各个学科的教学活动中,鼓励和组织学生充分利用计算机开展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习效率。鼓励学校师生有效利用 “浙江教育资源网”上的教学资源,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中小学电脑制作和教师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评比、优秀校园网评选等活动。
    4、深入开展课题研究
    根据《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另行公布),结合本校或本地区当前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学校实际,承担一项或多项专项课题研究工作。辐射和示范周边学校,推动当地和全省其他地区的现代教育技术教科研水平的提高。勇于开展基于新技术的教育教学应用实验,积极探索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方法、策略和效果。通过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好应用价值和前瞻性的实验成果,以科研促教学,创学校特色。
    5、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要积极使用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电子音像(网络)教材资源,也可根据教学实际,围绕课程改革,设计、编制一些有特色的教学资源(素材、课件和案例等),构建科学、适用的教学资源体系。发挥学校优势,积极参与实验学校教育资源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具有较高教学和开发能力的教师参与省级电子音像(网络)教学资源的开发项目。
    6、积极开展师资培训
    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由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或聘请专家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结合本校实际,深入开展基于校本的在职培训活动,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二次的全员教育技术应用和资源建设的校本培训。打造一支具有现代化教育思想和较高信息素养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研究、资源编制、实践应用等方面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特长的专家型教师。
    7、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在努力提高本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对周边学校、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带动其他学校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和教师交流学习制度,积极推广应用优秀实验成果,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七、实施办法
    1、实验学校资格审核工作
    学校资格实行分级审核,程序如下:学校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市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汇总上报→省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发文公布。
    2、课题管理
    要求实验学校在每个实验周期内都有立项课题,开展研究。实验学校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课题管理流程如下:学校申请课题立项或课题结题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汇总上报→省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结题)课题名单。每年1-3月进行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工作;10-12月组织开展课题结题工作。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同时,省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教育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有计划地集中有条件的实验学校,开展重点课题的攻关研究。
    3、交流与评估
    每年定期举办全省性实验学校工作研讨会和培训活动,不定期开展专项课题研讨、经验交流和成果应用推广(展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开展对实验学校工作的评估检查。在实验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由各市领导小组组织初评,省领导小组进行抽评。根据实验学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动态监控实验效果。通过不同形式的过程评价,了解实验进程,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确保实验学校工作的滚动发展。对成果突出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个别工作成效不理想的学校,进行情况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将取消实验学校资格。各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学校调整工作。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订阅号二维码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