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推进科技项目立项和平台建设管理改革。对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科技服务、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平台建设单独切块支持。联合申报的省级重大项目,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扩大带动面。二

一是进一步推进科技项目立项和平台建设管理改革。对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科技服务、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平台建设单独切块支持。联合申报的省级重大项目,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扩大带动面。

二是深化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评估、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申报、人才计划、职称评定和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是建立人、财、物相互流动和共享的协作网,加快创新要素集聚。鼓励高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互用研究开发机构和平台基地。支持高校间在科技项目、团队、平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联手合作。支持部分科研机构整建制融入高校,与高校院(系、所)结合重组。

四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立适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开放办学机制。在某些重要技术领域,实施高校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千人培养计划”。

五是完善高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支持计划。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支持高校开展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设立企业家创新能力培训中心,开展策划、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知识培训。

六是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教学研究型高校开展“研究型”院系试点。鼓励改革校属研究机构体制,允许有较强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机构,成立独立法人企业或中介组织。鼓励高校推行科研项目主持人负责的团队协作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鼓励构建多元化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采用学科组、虚拟研发组织等方式,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运行效率。

七是建立高校科技创新评估制度。将高校自主创新、知识贡献、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费投入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评价高校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年度评估结果将与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以及获得的办学支持和资源配置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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