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坚持“六个聚焦”
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近年来,安徽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顶层设计、科学履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全面发展和人岗相适,扎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落地见效,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顶层设计,抓实评价改革整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印发后,省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深入开展调研,抓好教育评价改革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线路图、时间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及《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提出127项具体改革举措和15项禁止性事项。省教育厅细化“两个清单”任务举措及分工,建立任务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召开6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加强部门会商对接,调度推进任务落实;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征集遴选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85个、典型案例34个,加强经验做法推广展示、宣传引导,营造教育评价改革良好氛围;加强负面监测整改,建立健全省级教育评价改革禁止性规定第三方常态化监测机制,聚焦《总体方案》“十不得、 一严禁”禁止性规定,加强监测通报,累计纠治违规情形80起。
二是聚焦科学履职,抓实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将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列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议题。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6次全体会议和3次专题会议,研究议题36个,涉及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教育评价改革、“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双减”、校园安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战略谋划等教育重点工作。强化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每年通过《安徽教育·工作情况》集中刊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推动成员单位更好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把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针对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禁止性规定、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等情形视情予以扣分,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三是聚焦立德树人,抓实学校评价改革。指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等4个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做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督导评价试点工作,完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并积极开展市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全面实施中职学校达标示范建设暨办学水平评估,修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试行)、A类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B类学校认定标准与评分细则,增加校企合作、赛证融合、课程思政等评估指标,并启动一批现代学徒制改革学校试点,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校企合作、提高育人质量,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高校分类评价,修订完善地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引导高校在不同“赛道”上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聚焦教书育人,抓实教师评价改革。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过程中均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要求,省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制度的暂行办法》。修订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实验系列教师等5个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在职称评审标准上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学生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转化等要求,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修订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认定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高校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后,加强对省属高校年度职称评审方案的审核把关,要求落实破“五唯”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学校职称评审办法,坚持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
五是聚焦全面发展,抓实学生评价改革。省政府印发《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召开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部署推进会,多维度多层次多方面把“五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全国第一家省级“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提升思政育人实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抽查监测,开足开齐艺术(音乐、美术)课程。推行高校公共体育、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打造区域性、常态化、制度化的学校体育四级联赛体系,让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出台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推动学校建立劳动教育项目清单,合肥市瑶海区等三地获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马鞍山市、铜陵市试点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入中考总分,取得初步成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印发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4份配套文件,同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六是聚焦人岗相适,抓实用人评价改革。围绕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的人才招聘中“唯名校”、将全日制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等违规情形,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先后4次去函有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高校党委,督促做好违规情形纠治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各省属高校健全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机制,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合肥市推动评价改革走深走实
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完善覆盖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等主体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坚持正确方向引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议合肥市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举措。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市级层面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市、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统筹作用,指导各部门、各学校对标对表改革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提升改革实效。聚焦党政履职,积极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监测等职能,围绕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义务教育“双减”、教育财政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等教育重难点工作落实情况,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全面检视。强化正向引导。2021年,全市3个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入选省级首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性评估均被确定为“好”或“较好”等次。2022年入选省级优秀案例3个,评选市级优秀案例8个。《数智融合背景下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入选教育部“2021年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集”。在教育部2023年度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工作总结交流会上,市教育局作交流发言。
二是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实施评估认定。结合教育部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4个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修订各类评价指标体系。坚持“正确方向、儿童为本、科学评估、以评促建”的原则,开展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市特一类幼儿园14所、市一类幼儿园67所,庐阳区“安吉游戏工作”获批国家级试验区。为提升薄弱学校办学品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自2014年起创建6批224所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其中前4批166所学校已通过评估论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开展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截至2022年共评估认定“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8批262所。完善评价体系。实施中小学办学质量持续诊断性评价,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学业评估分析报告为载体,强化问题诊断,推进小学生发展绿色指标评价日常化和校本化。结合省市教育云平台优势,实现写实材料基础上的合肥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构建全面育人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持续减负增效。落实省“校内提质减负30条”、市“初中减负15条”等规定,聚焦初中学段和作业管理,制定校内减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高达95.6%。出台《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意见》《合肥市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举措》,引导家长从唯分数、唯升学转向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努力破除“抢跑”文化等教育功利化倾向。
三是科学导向、科技赋能,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落实教师评价,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开展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年活动,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2022年,评选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118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49家,查处违反师德47人。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现象,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在职称评审及各类评优评先中,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中小学校校级干部深入教学一线的通知》,要求校级干部参与一门学科(专业)课堂教学、带头讲(听)一次思政课、蹲点一个年级部或教研组。在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加快数字转型。探索建立教师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和管理系统,依托合肥教育云平台搭建市级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专区,组织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专题研修等活动。建设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监测和评估系统并实现全覆盖,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循证评价。构建面向全市中小学和普通高中的多维度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等手段,多维度记录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2023年合肥市成功入选教育部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区域。树立科学导向。教育、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紧盯考试季、招聘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审核批准实施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等工作时,严禁将“全日制”“985”“211”高校等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探索建立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问题发现和纠正机制,多措并举杜绝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分数,继续实行中考高分段考生待录取全部结束后再提供成绩查询政策。严禁相关媒体、培训机构等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炒作高分段考生。定期开展网络信息监测,建立发现、通报、查处机制,2021年以来,市域内查处违规典型案例14起。
铜陵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铜陵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创新方式、突出改革重点,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责,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出台铜陵市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意见,制定了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就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市教体局党委连续3年将《总体方案》的学习列入年度学法计划和教体系统党员干部班培训内容;先后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和交流会,带领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原原本本地学习《总体方案》精神并开展研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70余名督学进行了专题培训,各中小学校通过教职工会、宣传栏等形式持续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做到了入脑入心、统一了思想认识。
二是聚焦五育并举,坚持重点突破。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突破口,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计分科目,坚持“学什么就考什么”,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明确音乐、美术成绩不合格,信息技术不及格不能被省示范高中录取,引导学校严格落实“五育并举”的方针。出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和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式,评价程序分为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录入数据、审核公示、评定等级、形成档案六个阶段。学生三年五个学期每个维度的结论性评价按照A等30%、B等50%、C等20%的比例,以A等4分、B等3.5分、C等3分,计入中考总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的方式呈现,供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使用。经过三年实践,铜陵市初步形成了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注重以点带面。2021年以来,全市劳动教育评价和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省教育厅列入省级试点项目。成立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出台《铜陵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原则、思路、目标和措施。以省重点课题《基于城乡统筹视角下的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的实践研究》为引领,制定《铜陵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质量评价细则》,构建以自评、他评、互评、师评为内容的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印发《铜陵市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由市教体局、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组成考核组,从招生、就业、产教融合及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办学成果以及企业满意度调查等五个方面,每年对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铜陵理工学校等3所高、中职院校进行绩效考核,基本建立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价机制,推动了职业学校办学评价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两个省级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有力推进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全面落实。
四是坚持长抓不懈,建立健全机制。将教育评价改革有关内容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暨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对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建立违反负面清单行为常态化督查机制,认真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指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与所属中学签订责任承诺书,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和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制度、举报申诉制度等,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工作调度,不定期召开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项检查,做到了及时了解情况,实时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