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 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一流大学建设进入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是牵引新时代一流大学建设的重中之重,厦门大学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以“人才”为关键,以“学院”为主体,以“创新”为靶向,推进“三位一体”教育评价改革,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关键词:“三位一体”;教育评价改革;一流大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

  摘 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一流大学建设进入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是牵引新时代一流大学建设的重中之重,厦门大学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以“人才”为关键,以“学院”为主体,以“创新”为靶向,推进“三位一体”教育评价改革,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关键词:“三位一体”;教育评价改革;一流大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格局性变化,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特别是通过“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一批大学和一大批学科已经跻身世界先进水平,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建设目标转向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强国,一流大学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过往的教育评价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其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教育评价因应时代发展。不同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决定了教育的目标、地位和作用,继而决定了教育评价的理念、价值和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国家对创新的需求、对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教育评价体系,对于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激发人才活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

  面对时代之需、国家之需、民族之需,高校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先行先试、善作善成,深入探寻符合一流大学建设规律、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科研创新规律的综合评价体系,努力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中作出适应性变革、引领性变革。2021年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希望学校“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厦门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领航,抓住“人才”这一关键,依靠“学院”这一主体,锚定“创新”这一靶向,探索推进人才、学院、创新“三位一体”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激发办学活力,努力开创新百年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局面。

  一、为激发人才活力架设“立交桥”,推动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高校是人才重要汇聚地,人才是一流大学建设的第一资源。高校应切实担负起国家建设世界人才中心的重任,努力打造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一流生态。如何用好评价“指挥棒”,激发各类人才活力,是新时代人才评价提出的新问题。

  厦门大学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关注人才发展多样性,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让各类人才实现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有效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1. 架设人才并轨立交桥。“唯帽子”的人才评价导向脱离了人才计划实施的初衷,与新时期的人才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不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人才“帽子”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学校重塑人才评价标准,重构人才发展体系,以内外并轨、文理并重、梯次递进、全程激励为原则,逐步完善以讲席教授、南强特聘教授、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等为主体的卓越人才体系,使做出同等业绩的无“帽子”人才亦能得到同等支持、享受同等待遇,扭转简单以“帽子”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推动实现有“帽子”和无“帽子”的人才同台竞技,营造各类人才竞相成长发展的积极生态。学校不断完善评审体系,对于无“帽子”人才,在评选过程中引入代表作专家评审制度,通过校外同行专家的通讯评审、委托第三方组织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实施以来,学校有39位以非“四青”身份纳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人才,在支持期内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支持。

  2. 架设人才晋升立交桥。拓宽人才职务职称晋升渠道,对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动力具有重要作用。更好释放人才潜能,需要破除人才晋升的繁文缛节,推动人才潜心学术、探索创新,引导发现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实现唯才是举、唯能是用。学校坚持以实绩为导向,以“多维”破“五唯”,创造性地建立等效评价,在保持学术水准的基础上,增加可评价成果形式和范围,相较于原有的教学工作量、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和获奖等基本评价指标,充分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和教学科研总体要求等,新增教改项目、教学获奖、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咨询报告等业绩等效选项,保障业绩可比性和质量一致性,激励广大教师各尽其能、各建功业。在多元等效评价的基础上,学校架设人才成长“特殊通道”,同等对待相同质量水平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重视教学工作量以外的教学业绩,以及经费、论文、奖项以外的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业绩,为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优秀人才,建立特别程序申请制度。通过代表作评审、院长特别提名、院士特别举荐或破格聘用等方式,实现择优聘任。2020年以来,全校共有27位优秀人才通过特别程序实现晋升或新聘教师职务。

  3. 架设人才流转立交桥。高校是各类人才聚集的场域。人才评价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不断完善人才流转机制,畅通人才跨系列、跨学院、跨学科流动通道,提高人才流动性,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学校秉持让“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坚持以能力评价人才,不断完善岗位考核评价办法,明确教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辅导员系列等不同类别人才的发展定位,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加多元的发展路径。学校推进聘任聘用制度改革,鼓励教师资源在全校范围内充分共享,支持相关学院联合聘用教师,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对于工程技术系列队伍,不断健全以提供高水平技术服务为主要目标的评价机制,推动专任教师系列与工程技术队伍系列互通互转。对于辅导员系列队伍,学校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中设立“教学为主型”岗位,经个人申请、单位评审、学校审批后可转聘思政课教师。学校还为此类思政课教师架设“教学为主型”转聘为“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的通道。此外,学校在医学部试点组建人才培养管理团队,探索突破机关和学部、学院的梗阻,打破院系之间的壁垒,畅通人员流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为激发基层活力创设“权责包”,推动自主评价、自觉发展

  学院是高校的基础教学科研单位,是大学基本职能的具体执行者。世界一流大学的通行规则是学院为主体的办学模式,如何发挥学院在建设一流大学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基层改革发展活力,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课题。

  厦门大学不断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校院之间的权责关系,赋予学院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坚持上下联动、校院协同,引导学院结合各自学科发展需求、自身发展特点盘活资源,促进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实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一流大学建设生动局面。

  1. 建构“教学包”。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关乎学校办学声誉和地位。在2006年,学校便启动了一年一度的校内教学评估,形成了常态化的教学质量“年检”制度。在十多年探索实践基础上,学校重新思考教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路径,推动校院之间从以评估为驱动向以目标为驱动转变,试行人才培养目标责任制,把目标责任制作为推动学院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学校与各学院就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生培养目标任务等,制定目标责任书,为学院量身定做“教学包”。学校通过召开分组预审会、专项推进会等提高目标责任书编制质量,并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拨改革经费。制度试行以来,促进了学院教学系统的整体性变革,构建了不同阶段、不同教学环节、不同教学岗位的目标责任体系,有效激发了学院教学改革活力。2021年,学校新增4个学科获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立项,6个项目入选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60个项目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全校共有6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 打造“人才包”。人才以及围绕人才的资源配置,是校院之间权责关系的焦点。学院作为人才引育和使用的主体,应当在人才事项上有更大的话语权。学校高度重视发挥学院在引人用人方面的主动权,实施“校院二级、以院为主”的精准引才计划,依托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引才政策,面向全球招聘优秀人才。通过举办南强青年学者论坛“请进来”、海外招聘“走出去”、海外引才工作站“建起来”等方式,构建人才引进网络,形成了各类人才互推互荐的合力。学校试点在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和A类学科所在学院建立“人才特区”,将年度引才专项经费整体“打包”给学院,赋予学院更大的引才主导权和经费统筹权,更大力度释放用人主体单位在人才引育和使用中的动力和活力。此外,学校还试点推进对各学院的工程技术队伍进行校内岗位工资“打包”,推动各学院工程技术队伍优化提升。

  3. 实施“绩效包”。绩效评价是完善校院两级治理的关键一环。学校以教师绩效评价考核为切入,按照分权、分科、分类的原则,组织全校各单位制定或修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一院一策”,推动教师评价权力向学院让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的职责和考评标准,使之更符合学科特色、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分权,即学校管宏观、管大局、管基本,学院管细节、管特殊、管具体。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的实施细则,使评价标准充分反映学院发展特点,符合学院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态。分科,即按照不同学科特点确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改变过去只按文理两大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做法,在人文与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与生命科学、地球科学与技术等六个学部及艺术、建筑、临床医学等特殊学科制定评价基本标准表,使之更契合学科发展规律和特点,破除“一刀切”的弊端。分类,即针对教学科研并重型和教学为主型岗位分别制定绩效评价标准。以产生最佳业绩为导向,充分尊重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创造成果。同时,学校采取以个人或以团队为单位的差异化考核评价方式,着力解决个人和团队相结合的问题,扫除对发展新学科、交叉学科的制度障碍。

  三、为激发创新活力打造“新杠杆”,推动内核强化、内涵提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高校作为国家创新的主体力量之一,不仅要成为开展前沿性、颠覆性创新的策源地,更要成为解决国家“卡脖子”技术突破的攻关地。以“唯论文”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妨碍甚至扭曲了高校的创新发展方式,不利于高校真正提升创新能力,高校急需建立能够有效激发创新活力的评价“新杠杆”。

  厦门大学坚决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的科研评价导向,推动完善以质量、水平、贡献为杠杆的创新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师生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提升创新内核实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

  1. 突出质量杠杆。质量是科研创新的生命线。质量不是数量的简单堆叠,更不是低层次的重复。依赖科研数量和规模的外延式发展方式,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创新发展和现代产业变革的需求。高校迫切需要转变以数量为导向的评价方式,构建以质量为杠杆的评价体系,突出创新驱动发展的价值理念。厦门大学秉持科研创新的质量标准,把开展高质量科研作为评价的出发点,引导教师和科研人员关注质量、关注内涵。学校制定出台新的理工医科、人文社科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探索分类评价、多元评价,进一步强化科研的能力和质量,鼓励科研人员冲击重大项目,产出重大成果,让创新力量充分涌流。学校加强有组织的科研,积极策划生成重大项目,以大项目、大平台为载体,积极推动科研创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学校在集成电路、纳米材料制备、疫苗与分子诊断、生物制品、海洋等领域获批建设了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福建省创新实验室。2020、2021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总数连续两年名列全国高校第一,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总数位居全国第一。经济学科、海洋学科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础科学中心相继落户厦门大学,以第一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领域12项、人文社科领域18项。

  2. 用好水平杠杆。一流大学的创新水平必须是国际水平、世界一流。高校所开展的创新研究、创新突破,其衡量标准不能自说自话,而必须走向国际舞台、参与国际对话,以取得具有国际水平、世界一流并获得国际同行认可的创新成果作为准绳,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展现实力、体现水平。厦门大学始终坚持高水平开放办学,积极支持教师参与高水平对外交流与合作,把取得国际性的重大成果作为评价标尺,鼓励引导教师与国外同行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主动参与或牵头组织全球性的重大科学计划,融入国际学术共同体。近年来,学校在能源化学、材料、海洋环境、生物医药等领域产出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创新成果。厦门大学科学家牵头的“全球海洋负排放大科学计划”成功入选联合国十年规划项目,成为碳中和领域我国第一个获联合国批准的国际大科学计划;研发的首个国产宫颈癌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成为第一支由发展中国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而获得国际认可的宫颈癌疫苗。

  3. 强化贡献杠杆。贡献是高校科研创新工作的落脚点。高校一切创新活动,最终都要体现在对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上。厦门大学坚持“四个面向”,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探索构建能够充分体现创新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评价体系,支持教师产出高质量成果,作出卓越贡献。学校强化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引导支持,出台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将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评价业绩。学校以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为契机,让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进入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近年来,学校在新冠疫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长征火箭、冬奥列车等领域产出了重要应用成果、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特别是研制出目前世界上品种最齐全的新冠病毒系列检测试剂,包括六大检测平台的24个检测试剂,取得了46项注册证,已在90多个国家投入使用。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日之功。厦门大学将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坚持破立结合、系统推进,努力构建具有厦大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贡献“厦大方案”。

  【张宗益,厦门大学校长、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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