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自治区学校布局规划,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布局规划纳入城市、县镇、乡村规划。

  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制定自治区学校布局规划,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布局规划纳入城市、县镇、乡村规划。先后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文件,认真落实“四统一”。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已投入54.46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032所,改造维修学校520所,改造教学点263个,全区中小学校舍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农村学校彻底告别取暖小煤炉。制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建立大班额消除台帐,按年度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

  统筹配置城乡学校师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近5年招聘特岗教师2.32万名,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1368名。明确要求每年城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0%、校长交流比例不低于20%,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工作满一定工作年限的教师在晋升副高及以下职称时,不受职数限制。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形式,发挥优质校带动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启动实施“基础教育质量先进县”创建工作。

  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实行“双线”管理目标责任制,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为一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层层签订责任书。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监控。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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