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在兰州召开《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顾克志主持。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凯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举措,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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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在兰州召开《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顾克志主持。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凯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举措,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目标。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正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突出,小规模学校持续增加,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城市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针对“乡村弱”和“城镇挤”这两大难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结合甘肃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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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提出,将按照“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着力从八个方面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主要有:

  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将科学编制规划,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坚持联审联批制度,落实配套建设学校政策。二是扎实推进城乡教师流动,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将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城乡教师流动,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水平。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增强乡村教育吸引力。三是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将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应用水平。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整体水平。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将改扩建校园校舍,提高城镇学校办学能力;到2018年将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将全省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改革乡村任教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着力解决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编制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破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对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住房保障要有明显的倾斜,提高乡村教师吸引力。六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品质。将坚持以县为主,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学区化管理制度,强化区内学校的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七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将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失学。八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将强化服务意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有效。强化学校关爱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甘肃省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实现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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