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教育厅再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建立省级统筹安排、市级督导落实、县级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实行“四个挂钩”助力高中教育“追赶超越”。

  到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是陕西省委、省政府贯彻《 》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陕西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刚性指标,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副厅长王海波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工作。近期,省教育厅再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建立省级统筹安排、市级督导落实、县级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实行“四个挂钩”助力高中教育“追赶超越”。

  一方面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省教育厅修订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指标体系,统筹安排全省创建工作进度。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区域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强化工作督导。县级教育部门是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创建的主体,负责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具体负责全程组织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统筹推进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创建任务按期完成,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四个挂钩”的保障措施。

  一是将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与省级示范高中认定相挂钩。要求各地将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点工作,与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原则上当年各地申报省级示范高中数量按照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的20%掌握,对于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进度明显滞后的市(区),将暂停省级示范高中认定工作。

  二是将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与招生计划相挂钩。要求各地结合区域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初中毕业生数量等因素,科学合理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创建工作积极性不高、整改进度缓慢的学校,要适度削减年度招生计划;对于列入年度创建任务,因主观原因等仍未能达标的学校,可根据情况暂停招生,直至整改到位达到标准。

  三是将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与项目资金相挂钩。要求各地结合普通高中数量、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统筹中央和省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按照鼓励早干、奖励先进的原则,支持各地加快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对于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地区,将视情况扣减或停拨中省专项资金。各地也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市级项目和资金,引导和支持县(区)加快创建工作。

  四是将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与“双高双普”相挂钩。县域内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底线指标。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创建工作进度,对于县域普通高中是否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将在“双高双普”验收中作为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各市(区)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全省标准化普通高中建设工作推进会,与各市(区)签署创建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任务,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动陕西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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