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在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促进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号)”推进落实座谈会。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建林、总会计师刘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刘建林主持。

  2017年1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在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促进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号)”推进落实座谈会。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建林、总会计师刘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刘建林主持。

  会上,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甘世平对文件的制定背景、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指出文件重点在强化自主权、健全收益分配政策、完善人事改革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进资金管理等方面给予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各高校针对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交流发言。大家认为,该文件出台及时、政策性强,对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并一致表示,学校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尽快修订完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创业创新热情和成果转化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刘宝平在讲话中指出,2016年中省密集出台了系列文件,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了陕教〔2017〕1号文件,这份文件综合性强、内容丰富,对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校科技工作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刘建林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省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不断增强狠抓机遇、追赶超越的意识,使中省文件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实施办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管理及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管理、法律、市场推介及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服务,通过培训、市场聘任等多种方式建立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他强调,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力争在2017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支撑陕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省属高校领导、科技处和财务处负责人,以及陕西日报、西部网等新闻媒体记者3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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