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云南省教育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云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12月28日,云南省教育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云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华山对《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发布,省招生考试院院长高翔、党委书记王永全等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方案》确定了云南省从2016年到2022年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据介绍,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体现出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入学机会更加公平、招生录取更加科学等特点。
《方案》指出,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方案》提出,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有5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增加农村学生上普通高校人数,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举措,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通过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等举措,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有序的招生考试秩序;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提高考试招生工作治理水平,强化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五是借鉴改革试点经验,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对于备受关注的高考改革,《方案》明确,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此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虽不像等级性考试成绩一样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但也将作为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据了解,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云南教育报刊社 矣 勇)